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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并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 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20-05-21     浏览次数:

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并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

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分工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的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 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 组织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高校自查为主,专家抽查为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抽选部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和地方高等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原则上在校工作1天,930日前完成首批高校的检查工作。

三' 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通知并自行组织开展所属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现场检查工作,各高等学校按通知要求立即安排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须于1031日前通过“高 校教学实验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gxsys/)向我司提交 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各高等学校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

联系人:王繁、张庆国;电话:010-66096987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

联系人:熊宏齐;电话:13805164600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管理系统:

联系人:章刘成,电话:1868673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