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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设备处    审核人:孙爱东    发表时间:2019-04-03     浏览次数:

盐工实设〔2019〕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实验室安全是做好一切实验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化要求和实验室安全实际状况,结合教育部教高厅〔2019〕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苏教办高函〔2019〕4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无小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本部门实验室安全工作。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实验室安全管理“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具体举措

根据我校目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4月2日实验室安全专题校长办公会议要求,从统一思想、工作布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配备、强化设施,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完善体系、长效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见附件)。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3日

附件.doc